国有数字资产保值增值基础体系研究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将数据作为新型生产要素,与土地等生产要素处于同等重要的地位。后续的《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等政策文件明确数据要素为核心,推动数字经济深化发展,完善数据要素产权制度是我国加速发展数字经济的重要战略,并逐步探索其法律保护模式。依托数据要素形成的数字资产作为新兴资产模式,其探索发展有助于提升社会和企业发展效率。

国有数字资产的权属、交易和估值是实现保值增值的重要基础。首先,数字资产权属确定对应传统资产的产权归属,即资产所有者的确定。资产所有者包含自然人、企业法人等多种类型,以资产权属占用比例作为对数字资产的使用和支配地位界定。资产产权主要包括所有权、使用权等多种类型,代表对资产的使用权限差异。其次,数字资产交易流通对应传统资产的交易模式,即资产所有权和使用权等权属的交易。数字资产交易包括中介型交易(含平台型交易)、点对点型交易等多种类型。因数字资产与传统资产存在差异,数字资产与传统资产的交易模式和媒介存在显著差异。最后,数字资产估值确定是全新的理论分析领域。虽然在当前数字资产估值过程中存在多种估值方式,但仍未形成系统化的估值体系。

国有数字资产作为国家公共所有的数字资产模式,其具备自身独特性,以保值增值、创造稳定收益、服务国计民生等内容为综合目标。对国有数字资产保值增值基础体系进行研究,具有重要的意义。从国有数字资产的研究基础、分析框架入手,对国有数字资产保值增值进行探索,具有紧迫性和必要性。

国有数字资产研究基础

(一) 国有数字资产的类型

目前,数字资产无明确的学术界定义,传统研究认为,数字资产包括数字化金融资产(投资产品、服务技术、各类衍生品等)、数据资产(政府数据、行业数据、企业数据、私人数据等)、数字货币(法定央行数字货币、加密型数字货币、大型机构数字货币等)等内容。部分领域研究建议数字资产应逐步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管理范围,以确保其法理上的合法性。笔者认为,国有数字资产为非实物的在生产经营中具备价值的国家全民共有的虚拟无形资产类型,包括资源层面的数字资源、数据资源等,技术层面的数字技术、数字专利等,应用层面的数字平台、数字监管等,收藏层面的数字建模、数字展示等。数字资产普遍以系统化模式存在,可长期重复使用,同时包含多种类型,可对应传统资产模式中的大宗商品、货币等类型。

(二) 国有数字资产的属性

数据要素是数字经济时代的重要生产要素,国有数字资产也是未来国有资产实现保值增值的重要推动力量。实际的国有数字资产应用包括国有数字经济平台、国有公共数据管理等,通过大数据管理模式,将数据进行算法分析,满足相应需求。目前,对国有数字资产的属性挖掘主要集中于数据属性,对金融属性挖掘仍处于起步阶段。国有数字资产的金融属性指其具备财产属性,可运用金融手段进行交易、担保、合作等多种衍生处理。近年金融领域的研究热点—金融科技的主要研究领域就包括金融资产的数字化和数字资产的金融化两个部分。

(三) 国有数字资产的价值

国有数字资产的价值包括经济效益和社会价值两个部分。其中,经济效益体现为现金流和价值重估两个层面,即对应资产运营中的收益分析和资产增值两个部分,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需求使得国有数字资产运营者需重视数字资产收益的合理性和稳定性,以确保数字资产实现总体资产增值;社会价值则体现为为满足部分社会公共需求或国有资产管理机构业务开展需要,所蕴含的非直接营利性资产价值,具体类型包括社交价值、艺术价值、生态价值、环境价值等。

国有数字资产分析框架

(一) 总体分析框架

数字资产作为新型资产类型,具备资产的权属、交易和估值三重主要属性。与传统资产研究模式不同,数字资产理论分析框架以权属交易循环和价值重估循环两个闭环运行环节为主要研究对象。权属交易循环和价值重估循环在持续动态变化并相互影响(见图1)。


(二) 权属交易循环

权属交易循环包括权属确定、估值锚定和交易流通三个主要环节。

1.权属确定。权属确定包括对数字资产的所有权、使用权、其他权利以及相附属的其他义务。所有权指数字资产的所有者权益,可在国家和行业相关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支配和决定数字资产的使用模式,并获得数字资产所有权处置所带来的经济收益和社会价值。所有权处置包括交易流通、股份出售等多种形式,是权属确定的基础环节,也是数字资产分析的主要难点。因数字资产在国内资产类型中属于新兴模式,且数字资产的类型多,其所有权确定难度极大。使用权指数字资产的使用者权益,可在国家和行业相关法规允许的范围内,通过使用、经营数字资产获得经济收益和社会价值。使用权可实现多主体分配、多时段分配模式,以实现数字资产复合利用效率提高。其他权利则指除所有权和使用权外的其他权利,如图像使用权、逻辑使用权等,可实现对数字资产的分层分级使用。其他附属义务则指在承担数字资产权利的同时,需承担的维护、反馈、监管、调测等相应成本,为数字资产运营的主要成本。

2.估值锚定。资产评估体系中,价值衡量是系统化和多元化结果,具备多种体系和多种参数,但总体而言,价值衡量包括经济收益和社会价值两个部分。经济收益指数字资产运营中产生的收入与成本差值,包括长期、中期和短期维度,适用不同的会计体系,属定量研究范畴。社会价值指数字资产运营中产生的公共宣传、生态保护等多层面价值,其根据数字资产运营者的个体偏好,存在显著差异,属定性研究范畴。通过对经济收益和社会价值两个主体层面的评估,可得出数字资产的价值衡量模式,形成数字资产价值评估体系。值得说明的是,对数字资产的所有者、使用者等主体,因其所处地位和个体偏好的差异,不同团体对数字资产价值的认可度呈现极大的偏差。因缺乏统一的估值模式,目前估值锚定未采用当前主流的现金流量估值法等方法,主要采取比较模式进行估值类比。传统估值的公允价值法、历史成本法、应用收益法等方法难以直接应用于数字资产估值中。在数字资产估值过程中,普遍采取多重估值模型,衡量经济价值、内在价值、市场价值等。目前,国外数字资产估值模式存在多种方法,较为主流的是顾能(Gartner)公司建立的综合性模型。收益部分估值指标包括业务价值(简称BVI,衡量数字资产与特定目标、实际业务间的关联关系,其需要长时间周期做分析,因此目前适用度一般)、绩效价值(简称PVI,通过关键指标和绩效来判定数字资产的价值,其需要主观评价,需使用专家打分法等模式,因此其估值存在较大的波动范围)、内在价值(简称IVI,通过比较模式评估数字资产价值,其可作为数字价值高低的比较,但其估值准确性一般)、市场价值(简称MVI,通过评估交易可获得的收益,其使用范围仅为可交易资产,难以评估部分数据类资产的价值)、应收价值(简称EVI,通过传统方法分析周期收益与成本间差距,作为财务指标,其使用范围为可经营资产)。目前,国外数字资产评估方法均具有长周期数据带来的回归困难、主观评价带来的估值波动大、难以精确估算价值、难以覆盖全量数字资产类型等特点。

3.交易流通。交易流通是以权属确定和估值锚定为基础,根据实际情况对数字资产相应权属进行交易。因数字资产系统繁杂且种类繁多,目前数字资产交易包括平台型交易和点对点交易。其中,平台型交易主要为特定数字资产品类交易,因其难以在公证处进行公证,因此平台型交易存在一定的风险。点对点交易风险则更大,普遍需要第三方平台予以保障。因此,交易流通是当前数字资产面对的重要问题。如果缺乏交易的方式和流动性,数字资产的价值将难以体现,其实际价格相对其实际价值将呈现显著的折价。目前,国内外均在探索交易流通的模式,发展趋势均呈现多样化的模式。以国外数字资产交易平台甲骨文(Oracle)、富士通的数据交易市场(DataPlaza)为例,其采取传统卖方定价模式,根据市场供需关系,保持交易平台同类数字资产的相对稳定售价。以部分数据交易所为例,其采取撮合交易模式,在数据成交量较少时,同类数字资产挂牌和交易价格差异较大。以国内各大数据交易中心为例,目前则主要采取拍卖(价高者得)和协商(大宗交易)的模式进行数字资产交易。

(三) 价值重估循环

价值重估循环包括估值锚定、交易流通和维护迭代三个部分。其中,估值锚定和交易流通是与权属交易循环相关联,但是维护迭代指的是数字资产所有者利用科学技术等手段对数字资产进行重新包装、升级换代,以适应新时代的需求,呈现的结果为数字资产价值不断提升。数字资产价值不断提升,会推动估值变化,进而影响交易流通。因数字资产迭代性强、迭代时间短,数字资产处于不断流动性重新估值的过程,导致传统资产估值模式难以适用于数字资产范围。价值重估循环是数字资产区别于传统资产的重要环节,也是其价值可实现不断提升的重要原因。

目前,信息科学技术和智慧城市等技术通过资产数字化,已形成实体资产价值重估。部分工程领域探索数字资产的模拟和应用,将实体资产载体逐步转化为虚拟资产载体,减少实体空间需求,提升数字资产价值。价值重估循环中,金融服务的价值得到显著提升。通过衍生品交易、数字资产打包等多种模式,可有效促进国有数字资产价值提升,并在不同重估过程中实现价值兑现。估值锚定和交易流通是确保国有数字资产可保持基础价值的部分,价值重估循环则是实现国有数字资产保值增值的重要途径。

国有数字资产保值增值探索

(一) 传统管理模式与区块链技术的逐步融合

区块链技术蕴含去中心化、记录可追溯的特点,已经被逐步应用于数字资产的交易流通过程中,可为国有数字资产提供新的管理模式借鉴。但是,对国有数字资产采取纯区块链技术,可由任意人群进行修改和记录,可能对国有数字资产的安全性等层面产生一定的影响。因此,在实际管理过程中,可结合区块链技术的记录可追溯特点,仍然使用中心化的管理体系,对国有数字资产管理者、国有数字资产运营者、国有数字资产使用者赋予差异化的处理权限,确保数字资产的交易和处理过程可追踪且处于安全监管的过程中,实现传统管理模式的升级。

(二) 实体资产类型与数字孪生技术深度依托

数字孪生技术是应用数字建模、模拟仿真、生物仿生等技术,建立实体与数字系统中的映射关系,使得部分实体不便于模拟或模拟成本过高的场景可通过数字系统予以评估。传统国有资产包括动产、不动产等多种类型,其部分资产盈利模式可借助现有数字孪生的技术手段实现逐步“线上化”,即将部分国有资产的盈利场景转化为“线上”盈利场景,将部分国有实体资产资源转化为国有数字资产,通过国有数字资产扩展原有资产的类型与规模。在充分运用数字孪生技术的基础上,还可对未来国有资产模式进行数字化,研判未来国有资产发展趋势。

(三) 建立国有数字资产的密码安全监管模式

目前,各国数字资产安全监管以密码学为理论基础,可确保数字资产权属确权并可实现安全交易流通的数字化合同权利或价值。国有数字资产的主要流通环节包括传输、交易和存储等,部分国家将数字资产分为实用型、证券型和交易型并采取差异化的监管态度。对国有资产而言,因其涉及关系到国计民生的重要行业,其安全是首要目标。因此,国有数字资产的密码安全监管模式亟须建立,其目标是分层分级,即对数字资产的各种角色制定差异化的权限并予以监管,确保数字资产访问、使用和交易等均在系统上审批和留痕,并可及时追踪和监管使用者动态。

(四) 建构国有数字资产评估和基础设施体系

目前资产评估具备多种方法,受评估方法、评估人员专业素质等方面影响,资产评估的结果呈现显著的差异性。为保障国有数字资产保值增值,避免国有数字资产流失,应逐步建立分领域、分类型的国有数字资产评估体系,对不同的国有数字资产采取差异化的资产评估体系,确保评估结果客观地反映国有数字资产的真实价值,并确保对资产评估机构及评估人员进行技术鉴定,确保其评估结果符合真实情况。同时,通过建立国有数字基础设施体系,确保国有数字资产使用的便捷性和安全性,确保其管理、使用、计算、存储和传输等方面符合国有数字资产使用需求。国家“十四五”规划强调“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并提出“加快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发挥国有经济战略支撑作用”。在传统国有资产领域外,国有资产的数字化运营和国有数字资产运营成为数字经济时期国有资产进一步扩大其战略支撑作用和保值增值的重要策略,国有数字资产的作用显著。研究结果表明,通过传统管理模式与区块链技术的融合、实体资产与数字孪生技术的融合、建立国有数字资产密码安全监管模式等方式,可有效支撑国有数字资产保值增值,为国有数字资产发展提供助力。



朱惠斌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文章来源:《国有资产管理》杂志2023年第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