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文物资产的价值分析与计量策略

内容摘要:政府文物资产不仅是一个国家民族的历史和文化符号,更是社会生活和经济发展的财富,让文物走进生活,让文物服务经济,是让文物活起来的基本路径。而对文物资产进行价值分析进而进行价值计量,不仅是对社会财富的衡量,更是对文物资产保护价值、经济开发价值的认知,进一步为政府在保护和开发文物资源所进行的财政资源的配置提供依据。从政府主体的资产管理视角对文物资产按照管理目标进行分类,基于目标分析文物资产的价值特征,形成钻石模型的价值分析要素,依据政府会计计量和文物资产价值特征提出双端口的价值计量策略,以反映政府保护文物资产的价值投入和对文物资产的开发利用形成的产出价值,旨在区分政府文物保护部门的运营成本和文物保护成本,以产出价值衡量文物资产对社会和市场的贡献,在反映政府受托责任的同时,强化反映文物资产的社会功能。

关键词:政府文物资产资产价值分析资产价值计量
          中图分类号:F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4247(2023)-02-0070-11

引言

为全面落实党的十八大强化文化自信的发展目标,让文物活起来更多地服务于社会和经济的发展,我国政府出台一系列政策,要求充分认识利用文物资源对提高国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文物从文化资源单一角色向文化和经济资源双重身份转变,政府的文物工作重心也从行政管理向资产管理转变,由实物管理向价值管理转变:“双功能政府会计准则将文物文化资产列为单独核算和报告的资产信息,2022年新修订的《文物事业单位财务制度》中新增文物文化资产这类资产的管理规范,《国有文物资源资产管理暂行办法》提出了实物量与价值量并重、以更全面反映文物资源资产情况的管理思路,要求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包括文物资源资产的实物量与价值量及增减变动。然而,我国文物资源数量庞大、种类繁多且权属关系复杂,政府资产报告中的文物资产范围仍受能以货币计量的条件制约,现有的管理体系既不能全面反映文物资产自身的价值增减变动情况,又不能反映政府为文物资产保护、开发利用等投入的财政资金价值增减变动情况,更不能反映文物资产对公共服务的价值和对国民经济增长贡献的价值,价值信息的缺乏导致财政资源配置使用和监督考核缺乏经济依据,无法满足资产管理的精细化、绩效化和透明化要求,难以通过有限的资源投入撬动政府文物资产所蕴含的丰富的文化与经济价值,因此亟须对政府文物资产的价值计量进行全面研究。本文以开发程度和开放程度为衡量标准对政府文物资产重新进行分类,以文物的实物特征为基本要素建立基于管理目标的价值分析模型,并以此为框架分析各类文物资产价值计量的具体目标和模式选择,尝试构建能够实现全覆盖、可比、可理解、可持续反映文物资产价值的计量策略。

政府文物资产价值计量的缺陷与影响分析

()文物资产价值计量范围的局限和计量模式的单一导致文物资产价值信息的缺失

我国文物资源种类繁多、数量庞大、分布广泛。2007~2012年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共登记不可移动文物766722(不包括港澳台地区),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结果显示全国可移动文物共计10815万件/套。作为国家重要的资源性资产,文物资产应纳入政府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中反映其占有、使用、变动等情况。目前的资产报告虽然能够实现文物实物量的全面反映,但相应的价值量信息极为缺乏,仅有少部分文物通过会计确认和计量具有账面价值,既不全面也不能反映文物资产的特性。

从计量范围来看《,政府会计制度》(2019)规定各政府会计主体应将符合资产定义和确认条件的文物资源纳入会计核算。但成本或者价值能够可靠地计量的确认条件是基于市场交易的规则而确定的,符合条件的只有小部分通过征集购买获得的具有市场交易价格的文物被记录价值量,而绝大部分通过继承、发掘等方式取得的国有文物资源资产仅通过登入备查簿体现其存在的数量。

从计量模式来看,《国有文物资源资产管理暂行办法》(2021)所规范的可移动及不可移动文物资源资产信息卡中所反映的仅为账面价值,其来源于会计计量模式所得的文物资产价值量。然而,通过会计核算系统仅能对部分资产的部分价值进行反映,局限于文物资产可获得的历史成本、公允价值或象征存在的名义价值,对于文物资产在管理过程中价值的增减变化以及对文物资产的后续投入产出价值的计量均为空白。

从计量属性来看,政府会计准则中规定文物资产可选择历史成本或公允价值进行价值计量:对于新购的文物资产,历史成本较易获得且真实可靠,但是大多数文物文化资产均年代久远,历史成本已很难获得,即使能够获得也无法准确反映其现在的价值;对于存在类似产品市场交易价格的文物资产可以采用公允价值,但政府的文物资产通常禁止买卖,且运用资产评估技术对文物资产作出的估计价格存在成本高昂的限制,如果没有市场交易的预期,资产评估价值的做法也被认为多余。对于无法计量的文物资产,还可以选择以名义金额“1入账表明政府主体对资产的实际占有或使用,但这一价值仅具有象征性意义,既无法反映资产的损耗和状态,也无法反映以该资产为对象的后续投入和产出价值,不利于资产的有效配置和合理利用。而剩余两项计量属性对于文物资产价值的计量也存在一定的局限性:文物的历史性决定了重新构建一项文物资产的价值并不能用来估计其原来的价值,重置成本在文物文化资产计量中意义不大;很多文物文化资产是免费使用的,也不能通过出售获得经济利益的增加,其持有目的并非获得经济利益的增加,缺乏现值计量的现金流量基础。从实务执行情况来看,目前大部分文物仍仅作为资源进行统计管理,而未确认为资产进行价值计量,以文物登记总账代替文物资产确认计量及设置备查簿的情况广泛,据20195月对40家国有一级博物馆的调研结果显示,按照制度要求完成文物资产清查与核算的单位不足10%;20204月对代表国内博物馆先进管理水平的10家重点馆再次调研的结果显示,6家尚未对有历史取得成本的文物文化资产进行清理登记入文物文化资产科目核算,7家对于成本无法可靠取得的文物文化资产暂未设置备查簿(李莉等,2021)

()文物资产价值信息的缺失难以全面反映文物受托管理情况

政府受托管理文物资产,就必须向社会公众反映其文物资产受托管理情况、履行报告义务的要求,也是政府内部上级部门和外部社会公众对文物资产管理情况进行有效监督的需要。文物作为人类在社会活动中遗留下来的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遗迹或遗物是重要的物质文化遗产(李晓东,2005),实现文物资产的保值增值是各级政府公共资源受托管理责任的一部分,理应对相关文物的价值状况进行信息披露。因此,文物管理的受托责任主要包括:(1)对文物资产实物管理,保证其原有的状态样貌不被破坏,实现实物传承;(2)对文物资产历史价值、艺术价值的研究、宣传与利用,实现艺术和历史的传承;(3)对文物资产服务社会、服务经济的价值创造,实现价值传承。这就意味着,对文物资产的管理不仅是对实物的保护,更重要的是强化资产的服务和价值创造功能。而无论是文物的实物保护还是对文物的宣传与经济开发,都需要政府财政资源的投入。近几年国家文物保护资金投入力度持续加大,2021年国家文物保护专项资金预算数达到63.33亿元,相比于2016年的54.41亿元增长了16.39%,而且专项资金预算年增长率自2018~2021年已连续4年保持在5%以上。特别是近年来文物事业发展迅速,随着对文物重要性和文物价值认知不断加深,已发掘文物及已定级文物的数量迅速增多,文物数量庞大带来保护管理支出压力的增加,与严峻的财政压力和有限的财政收入来源之间的矛盾也进一步增大,需要对履行不同受托责任而发生的文物资产保护利用和开发的经济投入进行全面、精细化的反映,不仅反映整体的保护资金投入,而且反映个体文物的基于不同管理目的而发生的资金投入,以保障文物保护质量,明确政府受托责任。

()文物资产价值计量信息的缺失导致财政资源配置不当和使用低效

我国文物保护资金主要来自中央和各级地方政府财政经费,遵循属地管理原则且具有高度行政化的特征。中央文物行政部门进行宏观上的资源调配和控制,而文物保护和日常运行的直接决策权则主要由地方政府负责,因而我国文物保护财政制度的支出责任以各级地方财政预算为主、中央财政专项补助为辅(于冰,2021)。地方政府的财政资金拨付给文物管理部门或机构使用,也分为基本预算和专项预算,其中除非是文物资产的大修缮或专门的文物资产事项的管理经费特别拨付,一般都在运营经费中体现。按照前面的分析,政府文物资产价值计量信息的缺失指的是文物自身价值计量信息不足,为保护文物资产投入的价值信息不完整,为开发利用文物资产投入的价值和产出的价值信息不完整、不连贯,因此,这些信息的缺失直接导致政府对文物资产保护所需要的资金投入的信息不客观,难以形成可靠的保护文物资产所需要的预算资金。

政府对文物资产管理的重心侧重于实物管理而忽略价值管理的根本原因在于文物资产自身的特点不同于政府持有的其他资产,文物资产的历史独特性、艺术独特性以及市场交易的非类比性,都导致文物资产价值计量的困难。换个角度来说,政府拥有文物资产的目的并不用于市场交易,而是让其发挥传承、宣传和教育功能,政府对文物资产的受托责任在于保护、研究、开发和利用,因此,对文物资产的价值计量就不能以市场交易的思维来认识,而是用政府为履行对文物资产的受托管理职能所投入的资金和利用开发文物资源所形成的产出价值予以衡量。因此,应该转变文物资产价值计量的观念,政府持有文物资产并不是用来交易,以交易为目的买卖的文物资产不可以通过市场交易的价格进行计量。政府大量的文物资产持有的目的在于保护,在于为社会提供文化和艺术和历史的宣传与服务,在于为社会、为经济发展服务,因此,计量文物自身的价值没有管理意义,政府应该明确受托管理文物资产的目标和责任,依托文物资产的特性分析其价值计量。在转变文物资产价值计量观念的同时,创新价值计量模式,形成文物资产价值计量体系,服务于财政资金管理,服务于文物资产的保护和利用。

政府文物资产的重新分类与价值分析

()基于管理目标的政府文物资产的重新分类

我国政府文物资产按照可移动不可移动分类,在这个大类下再具体按照文物等级、管理权限等进行细分类。文物资产的分类一方面方便精细化管理,另一方面明确不同层级政府和不同类别文物的管理权限和管理标准。从管理学视角来分析,首先要明确文物管理的目标,基本目标是保护,只要鉴定为文物,那么,保护就是最基本的目标,保护,意味着实物资产原样原貌的可持续状态。在保护的基础上,根据文物的功能和开放程度,一则需要对文物进行开放管理,即其历史艺术等价值需要经过专业人士进行科研挖掘,进而被社会大众所认知和了解,二则需要对文物进行开发和利用,这个目标通常基于文物资源的特征结合地方政府的经济文化发展,实现服务于区域经济发展的开发利用。基于文物资产管理目标上是否实现向专业人士的科研开放、向社会公众的服务开放和面向市场的开发利用探讨文物资产的重新分类,可将文物划分为基础性文物资产、研究性文物资产、社会性文物资产、竞争性文物资产四类。

一是基础性文物资产。开发程度和开放程度均低,仅由政府单位及部门对其进行保护管理履行保护之责,包括对文物进行日常巡查监测,对文物本体及周边环境进行检查评估,对轻微损害进行局部、简单、定期的保养维护,对严重病害实施修缮项目等保护活动,该类文物已发掘的科学、历史及艺术价值通常较低,暂无进行开发利用的需求和条件,缺少社会知名度,难以获得社会资源的支持。

二是研究性文物资产。该类文物通常被认为承载着丰富的客观知识,预期对其进行科学研究能够发掘其更高的象征价值或审美价值,具有一定的社会知名度和开发利用的价值基础,能够获得社会资源的捐赠支持而缓解财政压力,但由于科学研究或保护管理的需要,当前不能或不应向社会公众开放或进行开发利用,政府对其仍承担保护之责,且在满足保护文物原状的同时向专业人士开放以进行科学研究。

三是社会性文物资产。该类文物的保护管理机制已较为完备,且具有向社会公众开放的条件与基础,以该类文物为主体可以开展展览活动或科教活动在提供公共文化服务的同时发挥教育功能,或以文物为基础建设公共公园或纪念馆提供游览服务,该类文物资产的开发利用以公益性为唯一目的,属于市场不能(如革命性文物具有严肃性和政治性,不能由市场力量进行经营管理)或不愿(如城市文物公园建设项目,在区域内不具有排他性和竞争性,无法形成市场化的营利模式)涉足的部分,主要由政府单位或部门为主体开展相应活动,可以进行补偿性收费获得合理范围内的经济收入用于文物事业,但并不以营利为目标。

四是竞争性文物资产。该类文物具有明显的社会知名度和较高的开发价值,在利用其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的同时有条件也有必要发挥其经济功能,具有带动区域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的潜力,但由于其保护及开发利用所需投入较大且涉及行业广泛,仅依靠政府主体一方面财政压力和风险较大,另一方面难以建立可持续的资源投入与产出的经济循环,因此需在政府主导下,协调市场力量营利性目标与文物管理公益性目标,以文物保护为前提,以公益性为首要目标,实现文物在市场经济环境中的合理开发利用。

总而言之,根据文物资产的管理目标,各类文物的管理目标和方式不同,带来资产管理、财务管理、绩效管理及价值管理的不同,分类研究各类文物资产的管理特征,有助于实现文物资产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相结合、财务管理与绩效管理相结合。从财务管理学与经济学视角下分析文物资产的价值计量,其价值的量化反映不以衡量文物的珍贵程度和所具有的历史意义、审美价值或科研贡献为目的,而是对资源配置、使用和产出效率与效果进行反映与控制,从而从经济角度协调文物保护开发和经济社会发展之间的关系。

()政府文物资产的价值分析

1.文物资产价值分析的五要素钻石模型”(见图1)。由于文物资产的公共资源属性,我们提出对文物资产进行价值计量的初衷并非对其自身价值进行统一标准下的量化反映,而是基于提高公共资源配置水平和使用效率的考虑对文物资产管理过程中的各项资源的配置使用和资金流动进行货币化反映,因此对文物资产价值的分析并非着眼于哪些因素影响其历史价值、艺术价值及科学价值等的形成和高低,而应考虑影响其资金筹集和分配、使用和产出的各项因素从而对其经济价值的特征与构成进行分析。换言之,在对文物进行重新分类的基础上,应分析由不用来源资金支持开展不同功能性活动的文物资产的管理目标与价值计量目标,将文物本体特征对其保值增值的影响抽象为文物管理目标和管理措施的不同,进而影响其价值计量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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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的本体特征包括其物质本体特征和所承载的客观知识体的特征,文物的物质本体特征是指文物作为物质世界存在的来源与状态,如文物的制作技艺特征、材质特征与功能特征等,主要影响文物资产保护修复的具体方法,进而影响其保护管理的投入;文物的客观知识体特征是指人的精神意识作用于文物的物质本体所形成的客观知识的数量与质量,如通过对文物资产的研究所形成的对历史的认知、艺术思想的呈现与审美理念的还原等知识在专业领域中的意义作用、在社会公众中的传播程度等,与文物的物质特征共同影响文物的开放及开发利用方式的决策,带来文物资产管理与价值计量的区别。

一方面,文物的本体特征主要通过影响文物的功能与资金来源间接导致文物资产管理目标与价值计量需求的不同,文物的功能分析涉及文物与人的关系,资金来源的分析涉及政府部门单位及社会其他主体就文物管理而产生的关系(即文物管理各利益相关者间的关系),且前者是后者形成的基础,两者作为承上启下的中间层纳入文物资产价值分析框架。另一方面,文物资产价值分析的直接目的是服务于价值计量,特别是明确资产的价值构成,明确所要计量的价值内涵,从而将文物资产价值计量的目标映射于价值计量实践,最终目标是服务于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相结合的文物资产管理,因此资产管理和价值计量作为文物资产价值的管理层面的分析是必不可少的。文物资产管理指引价值计量的目标和对象以及方法选择,价值计量的目标是服务于资产管理,价值计量的主客体也应顺应于资产管理的主客体。

因此,政府文物资产经济价值分析可归纳为五个要素、三个层次,形成如图1所示的钻石模型,包括本体分析层次的物体本体特征与客观知识体特征分析,关系分析层次的文物功能和文物管理资金来源的分析,以及目标分析层次对资产管理及价值计量目标的分析。在实践应用中,应以本体特征分析为起点,自下而上对其功能与资金来源以及资产管理与价值计量进行分析,从而厘清一项文物资产的价值特征与管理特征,并明确其价值计量对象,指导价值计量方法的选择。

2.重新分类基础上的文物资产价值分析。基于上述政府文物资产价值分析的钻石模型,对基于管理目标划分的各类文物资产进行价值分析(见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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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文物的本体特征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文物资产的开发程度与开放程度,从而带来文物资产基于管理目标的四大分类,同时,文物具有的本体特征是在管理目标分类下对其进一步细化分类管理的依据,如可移动文物的材质和不可移动文物的形式不同会带来文物保存修护措施及文物展览或游览方式的不同,最终影响文物价值计量具体方法的选择。

其次,各管理分类下文物资产所能发挥的功能具有类别内共性和类别间差异。文物的功能主要有两大部分:一是传承功能;二是社会价值创造功能,前者是后者的基础,后者是前者的拓展深化。传承功能又包括存在性传承功能与象征性传承功能两部分,文物能够作为文物而存在与延续,即发挥其存在性传承功能,表明其具有后续科学研究与开发利用的潜力,各类文物从确认其文物身份起便具有该功能;除仅进行保护管理的基础性文物外,其他类别文物能够在发挥存在性传承功能的同时实现象征性传承功能,即通过向专业人士及社会公众开放,增加人们对文物所传承的历史艺术等知识的了解与认知,从而实现文物所具有的象征与审美价值的显化。在实现传承功能的基础上,社会性文物和竞争性文物能够发挥起社会价值创造功能,包括文化性社会功能和经济性社会功能,其中文化性社会功能是指文物资产管理主体通过对文物进行开发利用向社会公众提供公共文化产品与服务,提高社会公众的文化生活质量,促进社会文化进步与发展,具有公共性和社会性,社会性文物与竞争性文物均具有该功能;而经济性社会功能是指文物所具有的丰富历史价值、艺术价值和科学价值,使得以文物为依托能够进行包括文创产品创作、文化旅游服务、文化影视作品制作在内的诸多市场活动,进而带动城市建设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文物的该项功能往往由政府与市场力量合作对竞争性文物进行保护前提下的开发利用而实现。

再次,不同类别的文物所具有的不同功能带来起资金来源的不同,基础性文物、研究性文物和社会性文物发挥功能的公益性要求其资金来源的非营利性,因此其资金基本来源于财政资源的配置,部分可获得社会公益性捐赠的支持或进行补偿性收费收入来缓解财政压力;而竞争性文物基于其经济性社会功能引入市场力量,在政府主导下遵循文物保护第一的原则和实现文物基本公益功能的前提下可进行经营活动,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并满足市场资本合理的回报率要求。

最后,各类文物资产的本体特征、功能与资金来源的差异带来其资产管理与价值计量目标的不同,从而影响文物资产的经济价值构成及其计量路径。一是基础性文物,其资产管理要求实现文物保护的基本目标,价值计量需提供其存在或获得价值及保护价值,表明其存在并反映其取得成本和保护投入。二是研究性文物,其资产管理要求在保护其物质存在的同时进一步发掘其承载的客观知识,包括所能反映的历史时代的方方面面、艺术思想与审美理念等,其价值计量要求在反映文物存在的基础上实现对文物相关的保护性投入与研究性投入的量化反映。三是社会性文物,其资产管理要求在保护文物的基础上对文物进行社会开放提供公益性的公共文化产品与服务,可以进行补偿性收费但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其价值计量要求反映文物的存在及保护和科研投入外,还应对公益性的文物社会开放活动的各项投入与产出进行量化反映,既包括获得的直接经济利益,还包括所提供的公共文化产品与服务的价值。四是竞争性文物,其资产管理要求在保护文物的基础上,建立政府与社会其他力量的合作关系共同实现对文物资产的开发利用,既实现文物作为文化资源的社会文化服务功能,又以文物为依托结合旅游规划、城市建设规划等带动区域经济发展,其价值计量要求在反映文物存在即保护和科研投入的基础上,对文物开发利用活动中的各方投入及产生的经济效益与促进经济文化社会发展所形成的社会收益进行量化反映。

政府文物资产的价值计量策略

()基于计量视角的政府文物资产的价值构成

      源于本体特征的不同,文物发挥不同的功能,接受不同来源资金的投入,具有不同的管理目标,其价值计量所需体现的价值信息类型也就有所不同。对资产价值的计量不外乎是成本的计量和收益的计量(姜宏青等,2020),基于上述重分类基础上的文物资产价值分析,从计量的视角来看,一项完全开放且完全开发的文物所承载的价值可以区分为两层七部分(见图2),一是投入层包含本体价值、保护价值、科研价值和开发利用投入,二是产出层包含服务性价值、经济性价值和发展性价值。

首先,文物资产的价值计量从政府主体取得文物的控制权开始,往往通过考古发掘、征集、调拨或捐赠等方式取得,资产的取得表明了文物管理责任主体的确定,相应政府主体应对文物的取得成本进行价值计量以进行资产确认,即通过计量文物的本体价值表明文物资产的存在和控制权所属,文物本体价值指政府主体为获得文物资产控制权产生资源耗费而形成的文物资产价值。

其次,政府主体取得文物控制权的同时也相应承担了对其进行保护管理的责任,政府落实保护职责需要资源的持续性投入,相应的资源耗费能够改善文物完残状态和寿命期限,应当累积计量确认为文物的保护价值。

再次,在进行文物物质本体保护的同时,政府主体有责任选择性地开展文物科研活动,通过将文物向专业人士开放,丰富和拓展文物资产所承载的客观知识,相应的科研投入提升了文物资产提供公共服务与产品的能力,应当累积计量确认为文物的科研价值。

最后,对于在保护科研基础上向社会公众开放或者进一步与社会资本合作进行开发利用活动的文物资产既需要计量其投入价值,即开发利用投入,又需要相应投入带来的产出价值。依据文物开发利用方式和目标的不同,可划分为服务性价值、经济性价值和发展性价值,服务性价值是指以公益性为唯一目的进行的向社会公众开放的文物资产开发利用活动的公共服务产出,经济性价值和发展性价值是指以公益性和公益基础上的合理营利为目的进行的文物资产的开发利用活动的直接经济收益产出和带动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综合性产出。

      上述文物资产的七项价值构成是基于竞争性文物资产而完整存在的,对于开放程度和开发程度相对更低的文物而言,根据其价值计量目标的部分性,其价值构成也仅包含上述完整价值构成的一部分(见表2)

()政府文物资产双端口价值计量策略的提出

基于上述计量视角下对文物资产经济价值构成的分析,反映政府主体对文物资产管理目标的实现和责任的履行不仅应计量文物实体保护和科学研究的投入价值或文物开发利用的投入价值,而且需计量因文物开发利用而带来的产出价值,如通过开放展览、游览等活动,让社会公众能够观赏文物实体所产生的社会公共服务价值,或以文物的历史、艺术元素等为依托进行文创产品、旅游等产生的经济收益价值。因此,本文提出对文物资产价值采用既计量投入价值,又计量产出价值的双端口价值计量策略,形成实物和价值计量同步、投入和产出价值结合的计量结果,从而更加全面地反映政府文物资产的价值信息。双端口的价值计量策略是指在会计计量基础上综合运用包括统计计量、经济计量等计量手段实现对文物资产的投入和产出价值的全面计量反映,突破了会计勾稽关系和市场交易思维的限制,是对会计计量不足的补充完善。计量体系包括:(1)对于以纯粹保护、研究目的而持有的文物资产,包括基础性文物和科研性文物,仅需按照各项投入价值计量投入成本,经年累积形成其文物资产价值计量。(2)对于在保护基础上进行开放及开发利用活动的文物资产,除了计量其投入层的各项成本价值,既包括文物保护及科研投入,又包括开展开发利用活动所进行的投入;还需要对其开放及开发利用活动带来的各项产出进行计量,社会性文物资产需计量其服务性产出价值,竞争性文物资产需在此基础上计量经济性产出价值和发展性产出价值。(3)可市场交易的文物资产,当持有时,应反映其保护投入的成本;当交易时,应履行市场评估程序之后形成的产出价值,可以涵盖该文物历史、艺术以及保护的经济价值。可见,双端口的价值计量策略能够实现对各类文物资产价值构成的完整反映。以非交易性为前提对文物资产管理过程中的投入与产出进行双端口的价值计量的策略,服务于文物管理主体在文物资产管理中的资源配置、使用与监督评价。

此外,双端口的文物资产价值计量既有利于财政资源配置决策和财政资金使用的控制监督,又有利于协调政府主体和社会其他主体在文物保护和开发利用活动中的关系,可以更好地调动社会力量参入文物事业。一方面,预算绩效管理要求资源配置的精细化、标准化和科学化,双端口的文物资产价值计量将文物相关的各项投入归集到具体文物进行成本计量,把文物保护单位或收藏单位对文物资产的投入支出与其行政运营成本区分开,既有利于资产与资金的精细化管理,又能够提高预算编制与执行水平,有利于政府部门和单位运营成本的标准化建设。另一方面,随着经济社会水平的提高,文物的地位越来越突出,政府对文物资产进行更多开发利用,或通过市场组织与政府合作,建立开发项目,促进文物景区的建设及周边环境维护基础上的相关服务的提供,社会力量的参与带来资金投入的多来源进而影响文物资产的管理方式,文物资产管理不再局限于财政资源的投入和政府行政管理,双端口的文物资产价值计量能够更好地满足各参与主体的价值信息需求,有利于建立政府主体与其他社会主体就文物保护和开发利用的合作共赢关系。

随着社会发展和人民经济生活水平的提高,文物的地位越来越重要,更好地发挥文物的价值就需要更多资源的投入,政府受托管理文物资产需要在保护的基础上让文物更多的服务社会、服务经济。因此政府文物资产的价值计量需要全面反映政府为保护文物资产所投入的价值,以及利用文物资产服务社会繁荣和经济发展所形成的产出价值。由于文物资产价值的特殊性,管理视角的价值计量更加关注文物资产管理主体的受托责任和管理目标,基于资金流动的过程提出以保护文物资产的成本计量为基础,以投入和产出双端口计量为拓展的计量策略,为文物资产经济价值的全面计量开辟了新的路径,也为其他资源性政府资产的价值计量提供了借鉴意义。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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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姜宏青,王安.我国政府资产价值计量研究:目标定位与计量模式选择[J].会计研究,2020(11).G


作者:姜宏青 金玉雪   中国海洋大学管理学院

文章来源:《国有资产管理》杂志2023年第2